关于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民间鼓舞鼓乐、舞龙)初评活动的通知

   刊发时间:2021-0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展示绚丽多彩的民间艺术,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喜迎建党100周年,拟定于上半年在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广东省潮州市两地举办“建党百年·鼓舞太平”全国民间鼓舞鼓乐展演,期间开展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民间鼓舞鼓乐)初评工作;在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舞龙)初评活动。现做如下通知:

 

一、活动时间

2021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1.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民间鼓舞鼓乐)初评: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广东省潮州市。

2. 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舞龙)初评: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

 

三、活动内容

1.开幕式;

2.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初评;

3.民间文艺主题论坛;

4.民间艺术表演作品展演、文化惠民演出。

 

四、参评要求

1.初评活动分为视频初评和现场初评两个阶段,经视频初评后,获现场参评资格的队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初评。

2.每省推荐1至2个民间鼓舞鼓乐作品、1个舞龙作品参加视频初评。

3.每支队伍除领队、编导外不得多于30人,领队、编导不多于2人,超出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4.参评作品须是本地区、本民族特色的原生态作品;对原生态作品的改编、加工不能脱离地域性、民族性、艺术性;生活气息浓郁,民族民间风格显著,体现时代精神。

5.参评作品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6.参评作品表演团队须提交《参评人(单位)承诺书》。

 

五、活动经费

活动承办地承担现场参评队伍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劳务补贴(每人每天50元补助,含在途)及活动期间在承办地的交通、食宿费用。道具托运费用由参评单位自理。

 

六、报名要求

请于4月16日前将推荐作品的视频、照片、文字资料寄至中国民协活动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活动管理处(100083)

联系电话:010-59759619  

参评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gmxshj@163.com

 

附件:1.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民间鼓舞鼓乐)参赛节目推荐表2. 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舞龙)参赛节目推荐表3. 《参评人(单位)承诺书》 

下载地址: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方网站(在线办公-资料下载)
链接:http://www.cflas.com.cn/mx/ZXBG/ZXBG03/index.html (复制链接使用电脑下载)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