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刊发时间:2021-04-14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精神,落实中央巡视组提出关于加强协会对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管理,推动行业行风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现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开展一切工作与活动中,规范使用“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名称,不得有任何更改、变动。

 

二、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必须按照《条例》要求,报告中国民协,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专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要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不得出现违规情况。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