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刊发时间:2023-03-28  

根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为繁荣民间文艺事业,规范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民协)个人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入会细则。

一、入会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间文艺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并赞成本会章程者。

1.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两名本会会员介绍,可提出入会申请。

2.经批准成立的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优秀人才入会,须由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累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额,入会后及时向常住地团体会员单位报备。

3.中央、国家直属机关系统的民间文艺专业人才,经两名本会会员介绍,可提出入会申请。

4.在京自由职业的民间文艺家,支持本会的工作,多次参加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奖的民间文艺家,经两名本会理事介绍,可提出入会申请。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推荐,可提出入会申请。

6.根据《中国文联港澳台办公室关于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吸收台湾地区会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联外联发[2012]74号)要求,在台湾地区的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可提出入会申请。

7.按照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相关管理办法,优先发展积极参与文艺志愿服务的民间文艺家入会。

8.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推荐会员时,应广泛联系基层民间文艺家、青年文艺家和新文艺群体民间文艺家,开辟入会绿色通道,优化会员队伍结构。

9.各团体会员、各专业委员会及中央、国家直属机关系统等单位推荐的会员,原则上应先发展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常住地)会员,在综合评估申报人选专业水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其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考察,并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和培养后,由推荐单位对会员入会资格进行初审,并确保其会员发展过程公开、公正、公平;如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中国民协视情节有权做出取消会员申报资格等决定。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的责任与义务;有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有执行本会决议、交纳会费、为本会推荐会员的义务。

2.本会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文艺活动、学术活动、评奖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优先获得本会相关信息的权利;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常态化会员教育培训的权利。

3.本会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有损本会声誉、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驻会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4.经驻会领导机构批准,可授予对我国民间文化事业有特殊贡献的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知名民间文艺家“名誉理事”或“名誉会员”称号。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免缴会费,在本会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入会程序

(一)入会申请

拟申请入会的民间文艺工作者请登录中国民协官网(http://www.cflas.com.cn),在“会员工作”栏目点击“中国民协会员网上申报通道”,按照网上申报要求、流程及步骤认真填报个人信息。

(二)会员审批

1.中国民协会员管理部门核实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提请协会会员发展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则上一年发展两批,每半年整理上报一次。

2.经中国民协驻会领导机构审议通过批准。

3.新发展会员名单将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如对会员资格有异议者,经相关程序,对会员资格进行重新认定,确实存在问题者按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公示期间,申报人的相关信息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对申报人通过初审的原因提出质疑,或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的真伪、抄袭、侵权、冒充会员、重大失德失范行为等现象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协会将会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其中,作品是否抄袭、违规等将由协会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审议决定。

4.公示期满无异议,会员会籍自动生效。

5.每年将新发展会员的人数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备案,通报中国民协主席团。

(三)履行手续

1.中国民协会员管理部门将个人会员信息录入中国文联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2.起草《入会资格审议通过通知书》,印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3.制作《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证》。

(四)会费缴纳及会员证办理

1.申请人接到批准通知并缴纳会费后,本会将为其办理会员证。我会会员收费办法为:个人会员应每年交纳一次会费,每次每人50元,可采用网络支付、指定银行账户等多种灵活便捷方式收缴会费,60周岁以上个人会员可免交会费。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另需同时邮寄个人照片2张(正面、免冠、1寸)。

2.中国民协会员管理部门将收缴的会员会费汇总交至协会财务部门,并制作《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证》,发放(或邮寄)给申请人或所在单位。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