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小戏独立的审美品格

   刊发时间:2019-03-07   作者:刘祯

编者按:
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点实施项目之一。其标志性成果《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汇集口头文本、身体文本、视觉文本和仪式文本的全景式的记录优势和多元化的文化景观叙事策略,为新时代中国民间文学奉献当代学人智慧与人文理念。梳理和辨析各类别民间文学的学术界定,审度和阐释分类与编纂原则,研究和把握编纂体例及作品选材标准,总结和交流地方实践经验与调研成果,既出于推动各地编纂工作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大系出版工程”社会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环节。现将民间小戏专家及地方卷编纂工作负责人的相关文章呈录如下,供参考交流。

 

戏曲在古代文化中处于比较边缘的位置,民间戏曲又等而下之,最底层的当然是民间小戏。在中国戏曲发展史上,民间小戏是怎么也绕不开,回避不了的,但对于民间小戏价值的认定比较多的是它之对于大戏形成的历史作用,即所谓小戏的“初级形态”是大戏“高级形态”过渡的基础。确实,小戏的这一作用对戏曲发展的推动是非常显著的,因为有大戏,有南戏、杂剧、传奇等规制规模戏曲的出现,戏曲从文学到表演、音乐蔚为可观,表现力更强,造就了古代中国戏曲的繁荣和辉煌。在历来的研究中,这是小戏最为人所乐道的,这固然是事实。但是,小戏的形态价值不局限于它是戏曲由“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过渡物”,它本身的存在和发展就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而人们所以忽略和漠视小戏的这种自身的形态价值,还是基于一种大戏“正统”、“正宗”的观念。为什么人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剧种是小剧种、小戏呢?如果仅仅是形态的不同,就不会有这样显著的选择差异,选择差异是价值观念取舍的反映。

我们对“真戏曲”的认知,现有各类戏曲史的描述,戏曲史是由所谓的“大戏”、“本戏”构成的。“大戏”、“本戏”不仅是戏曲史的主体,也是戏曲之为戏曲的判断起点。“小”不及“大”,“小戏”一直处于一种被边缘化的游离状态,成为一种补充,一种点缀,成为“大戏”、“本戏”产生形成的历史源头和戏曲大家族的红花绿叶,然而,小戏仅仅如此吗?

小戏有不依赖于本戏、大戏而具有的自我品格,不可忽略它自身的价值——自身的审美、娱乐、艺术和文化价值。不能以大戏、本戏的形态标准要求、衡量小戏,也不是只有大戏、本戏一个标准和范式,戏曲的发展是多样多元的,而无疑大戏、本戏和小戏是构成戏曲史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两个方面,看不到或不能把小戏提升到这样一个层面去对待,是戏曲史的“缺失”。而恰恰从戏曲结构形态来看,中国戏曲由大戏和小戏组合而成,它才具有了结构形态的完整性。一大一小,一庄一谐,一雅一俗,一长一短,构成戏曲发展完整的生态链。小戏是中国戏曲最常态的表演和范式,承认小戏为戏,承认它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娱乐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就意味着对以往戏曲史的重新审视,包括戏曲形成的时间和标志物。当然更主要的,中国戏曲的内涵内容、形式形态因此而更觉丰富多姿,戏曲史也做到一种真正的回归——对民间的回归和对戏曲作为民间艺术本质的建立。

小戏在历史和现实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大戏所可以替代的,小戏不仅有更广泛的覆盖面,而且也有许多家喻户晓、成为戏曲经典的作品流传,比如《借靴》(高腔)、《花鼓》(乱弹)、《走西口》(二人台)、《打铜锣》(湖南花鼓戏)、《王小赶脚》(五音戏)、《拾棉花》(泗州戏)、《喝面叶》(柳琴戏)、《小放牛》(河北梆子戏)、《双推磨》(锡剧)、《打猪草》(黄梅戏)、《于大娘补缸》(湖北花鼓戏)、《王二姐思夫》(东北二人转)、《打酸枣》(祁太秧歌)、《一文钱》(高甲戏)、《打面缸》(庐剧)等,这些小戏作品的思想内涵、艺术性趣味性及它们在民间百姓中所具有的影响力是许多大戏所不可比不能替代的。因为形态的差异,小戏与大戏的表现内容、表现方式、表现手段、表现风格及表现规模是不同的,小戏的存在,使大戏可以任意扩延、发挥,而大戏的流行,使小戏可以自由灵活、不拘一格,互相不是泾渭分明,各行其是,“大”可以“小”,“小”也可以“大”。彼此也多交流和融合,互以对方的存在为自己发展的基础。

不同小戏形成基础不同,但形成后具有小戏的基本特征。它根植于本土文化的土壤,这也决定了小戏本身所具有的形态价值,它为一些大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小戏自主、独立的价值依然保存。小戏形成的多元化,既是多元文化、审美需求的产物,也决定了它产生后所具有的形态价值,而不仅仅是“过渡”物。“大”与“小”是相对的,也是辩证的,不是所有事物发展的必然要走向“大”――“大”才是完备。不是的。

“小戏”实际上是一个超越剧种范畴的概念,也就是说用剧种概念不能概括“小戏”。小戏是就民间戏曲的体制、结构、篇幅、表现内容而言,也包括声腔剧种、人物角色等项目,但不限于剧种、人物角色等。小戏多保留在小剧种中,也闪现于大剧种,小戏之“小”是结构、体制、形态的,不是剧种属性、内容性质的划分。有学者将包括藏戏、白戏、壮剧、傣剧、侗剧等“少数民族戏剧”纳入“民间小戏”范畴显系不妥,兹不多辨。木偶戏、皮影戏有着鲜明的民间戏曲特色,演出有其特殊性,有的可以划入小戏范畴,但不是全部,不是木偶戏和皮影戏整个类别之可以归属小戏。

在国家重视民间口头文学传承发展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下,民间小戏的抢救与保护属当务之急。戏曲保护中民间小戏所以如此迫切,小戏的生态状况所以如此堪忧,还由于以下几点:(一)历史上,士夫文人鄙视戏曲,各朝代对戏曲屡加“禁毁”,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小戏。小戏始终在一种夹缝中生存,依靠其坚实的群众基础,依赖其顽强的生命力,虽打击不断,仍能够生生不息。但缘于官方的重压,小戏受到的打击和挫折也是可想而知的。(二)观念上,与前一点有联系而不同,当代一些人不是基于小戏内容对之加以攻击,而是从艺术形态上认为它属于“低级形态”,需要向“高级形态”进化,造成人们视小戏小剧种为耻,纷纷向大戏靠拢,“催生”出一些新的大剧种,有的不伦不类,对小戏小剧种是一种严重的破坏。(三)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乡镇的巨大变化,对根植于农业文明土壤的小戏、小剧种产生巨大冲击,加速了小戏、小剧种的濒灭,“天下第一团”主要是小戏、小剧种。小戏、小剧种相对流行面不广,形式简单,艺人文化水平较低,还多依靠口传心授,组织管理相对松散等等,都使得小戏、小剧种可能会轰然塌落。

由中国文联牵头实施、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具体执行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是一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家级重点工程,也是一项中国民间文学遗产抢救保护与集成的创新工程。该项目除了包含众多民间口头文学样式,也将民间小戏作为一个重要的门类纳入收集出版的范畴,这是具有学术眼光的。其价值与意义便在于,“大系出版工程”的实施与完成,将大大拓展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收集整理范围,尤其是民间小戏、民间说唱的纳入,真正完成了以民间文化为全景学术视野的民间口头文学样式的全覆盖,不仅对于民间文学的研究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对民间小戏为代表的民间戏曲的挖掘、保护、传承与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学术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