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哈萨克族达斯坦之乡”落户新疆福海

   刊发时间:2015-07-09   刘德伟

8月14日,拥有深厚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文化传统的新疆福海县被中国民协授予“中国哈萨克族达斯坦之乡”的荣誉称号。

在“中国哈萨克达斯坦之乡”授牌仪式暨新疆第二届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奇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福海县县长赛力克·哈布肯从中国民协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副主席、民协主席马雄福手中接过“中国哈萨克族达斯坦之乡”牌匾。中国民协副秘书长吕军宣读了中国民协的命名决定。来自全疆54名优秀的达斯坦学员以及中国民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协、阿勒泰地区及福海县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达斯坦是哈萨克人草原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原意为叙事长诗,是一种民间口述文学形式,情节复杂,篇幅较长,在哈萨克族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达斯坦可分为英雄史诗、爱情长诗、历史长诗和生活习俗长诗四大种类。福海县早在1988年就正式把哈萨克族达斯坦列为重点研究保护民族民俗文化之一。1992年,福海县编纂了一套4册34万字的《新疆民间文学集成长诗·叙事诗卷(福海分卷) 》 ,并录制了4首哈萨克族达斯坦。2007年3月,“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作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2008年“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现年84岁的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牧民哈孜木·阿勒曼老人是现今能吟唱哈萨克族达斯坦数量最多的人。在保存比较完整的300余部哈萨克族达斯坦中,哈孜木老人可以完整吟诵其中120余部作品,能够连续吟唱40个小时,被誉为“歌神” 、“活录音机” 。2009年,哈孜木老人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使民族瑰宝得以延续和传承,福海县对达斯坦传承人哈孜木·阿勒曼的120部达斯坦进行抢救性录音,完成“哈孜木演讲精髓”录音工作,制成了20小时的光盘,编辑整理了哈孜木·阿勒曼2400页的诗歌作品,编校出版了《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 4本,将在民间收录的“达斯坦”制作成汉、哈、英三种语言的专题片。2012年,福海县编创的大型歌舞剧《乌伦古达斯坦》在阿勒泰地区成功上演。该作品以现代手法演绎传统文化,将深深扎根于哈萨克民族生活、具有独特浓郁民族旋律的达斯坦以现代舞台艺术手法生动立体地呈现在舞台上。

马雄福表示,此次授予福海县“中国哈萨克族达斯坦之乡”称号并举办全自治区第二届哈萨克民间达斯坦奇培训班,旨在进一步保护传承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文化,营造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培育哈萨克达斯坦文化品牌,从而更好地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民族民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