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换届审核的通知

   刊发时间:2015-06-18  

关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换届审核的通知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民间文艺事业发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自2002年起建立了一批民间文艺专业委员会。这些专业委员会在促进学术研究、艺术创作、文化交流、展览、人才培养、民间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民间文艺事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民间文艺工作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2011年4月,中国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成功召开并顺利换届。各专业委员会已五年届满,也需换届。为总结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经验、规范专业委员会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8月起对各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专业委员会重新登记并予以公布。

请各专业委员会接此通知后,对照《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和新修订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认真填写《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审核登记表》,并在9月10日前寄送中国民协专业委员会管理办公室。中国民协将对通过换届审核的专业委员会,适时予以公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1层(100083)

 联系人:王锦强   孔宏图

 电  话:(010)59759627

 E-mail:zgmxsw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2011年中国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暂行)》(2012年1月修订)

    3、《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专业委员会审核登记表》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