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志愿服务团赴福建开展权益保护工作

   刊发时间:2016-08-12   张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将文联组织赋予的自律维权职能落到实处,6月20日至24日,由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主任暴淑艳、中国民协副秘书长张志学带队,中国文联、中国民协权保干部和律师组成的中国文联法律志愿服务团赴福建厦门、漳州,对漆线雕、布袋木偶、影雕等民间手工艺开展了法律志愿服务暨民间文艺权益保护调研活动。

法律志愿服务团先后走进展览馆、艺术家工作室、工作坊与民间艺人进行座谈,通过发放《民间手工艺权益保护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当地民间手工艺的特点和发展情况,以及民间艺人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困境与期盼进行深入了解,并通过合同审查、疑难解答、协助规划未来发展方案等方式现场为艺术家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此次调研发现,在政府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厦门、漳州的部分民间手工艺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并采取了著作权登记、注册商标等现代手段,但面对纷繁的社会乱象,依然呈现出知识、能力、话语权的明显弱势。这与民间文艺保护的基本法存在缺失,民间文艺的实际特点以及现代产业发展的整体态势均有关系。

此次活动采取法律志愿服务与权益保护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是直接服务民间文艺工作者的一次尝试。一方面方便了民间文艺工作者直接反映诉求,并及时获得精准帮助;另一方面也使文联组织和法律专家能够更真实、深入地了解民间手工艺传承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问题与症结,有利于未来增强法律志愿服务和法制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