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振民间文艺发展活力————中国民协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视频

   刊发时间:2021-04-29   作者:中国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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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知识产权领域。今天是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为:“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知识产权是民间文艺的核心资产,建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事权利、尤其是经济权利保护制度的目的,本身就包括通过市场经济的投入产出机制鼓励其传承发展。我国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传统知识资源,对于传承和发展民间文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民间文艺核心竞争力,提振民间文艺发展活力,意义重大。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作为全国民间文艺工作者之家,极为重视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高度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新领域,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全力保护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民间文艺传承和发展的健康环境,希望成为民间文艺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我们旨在通过前瞻性、系统性的复合保护、立体维权,全方位提升民间文艺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推动民间文艺事业、民间文艺产业治理现代化,引领民间文艺事业、民间文艺产业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旨在通过现代化的知识产权框架,引导民间文艺工作者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属性和增值潜力,使知识产权成为民间文艺工作者和民间文艺组织的核心竞争力、现实生产力。不断加强民间文艺相关精神、知识、符号、元素等内容的创意转化,充分激活民间文艺在品牌创新和时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知识产权手段激励创新,努力打造新时代的民间文艺精品力作和民间文艺品牌,使其成为“留得下、传得开”的文化名片。同时,以知识产权授权驱动相关产业跨界,通过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手段活化民间文艺资源,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促进民间文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使知识产权成为聚民心、富民生、启民智的重要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保护办法,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出台既能够有效保护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也能够促进民间文艺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将更好地推动民间文艺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