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 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活动的通知

   刊发时间:2021-07-20   作者:中国民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继续深化中国民协评奖制度改革,经中国民协分党组会议研究、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中国文联批准,自2018年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评奖初评阶段分两种方式开展:一是依托中国民协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主题展进行初评;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自主评选或直接推荐作品报中国民协以双年展或其他形式统一进行一次初评。两种形式初评后入围作品于每届颁奖年统一参加终评。

现定于2021年9月28日至10月3日,在2021第八届中国·徐州文化博览会暨第八届中国·徐州民间工艺博览会期间举办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各地民协推荐作品)初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报送作品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展评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3日

 

二、报送要求

 

1. 各省民协可推荐本省优秀作品4件参加本届山花奖初评。

2. 推荐参加初评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题材积极向上、材料环保、制作技艺精湛、民族特色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显著,体现当代最高艺术水平。

3. 推荐参评作品必须是实物,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

4. 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参评,参评作品应明确著作权归属。

5. 已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作者,可继续参评,但应间隔一届之后方可申报,其参评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且在工艺水平上有突出的提高。

6. 本届已入围终评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报送作品。

7. 请认真填写《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登记表》,作为参评资料一经报送不得更改,以便于安排展评工作。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协按规定组织本省工艺家参加评选活动。参评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及原件)须由各省民协统一报送,盖章有效。

9. 参评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组委会负责帮助联系食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省民协于8月15日前将相关登记表报送中国民协。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zgmxshj@163.com 。

2. 参评作品实物请于9月27日17:00前报送至徐州市淮海国际博览中心(不接受邮寄), 10月3日15:00前到山花奖区域领回作品。

3. 各省民协如组织艺术家参加第八届中国徐州文化博览会暨第八届中国徐州民间工艺博览会展卖,组委会以2000元/个的优惠价优先安排展位位置。

4. 联系方式:

中国民协(山花奖参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619

联系人:李倩  刘丽  

 

徐州博览会组委会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秦郡路9号大龙湖旅游度假区313文博会筹备组办公室 

邮  编:221000        

联系人:孟庆中(参展)电话:13585392926(微信);付晨(评审现场)电话:18361207310(微信)

 

附:

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登记表

第十五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初评推荐作品汇总表

 

下载地址: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方网站(在线办公-资料下载)
链接:http://www.cflas.com.cn/mx/ZXBG/ZXBG03/index.html (复制链接使用电脑下载)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