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 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初评的通知

刊发时间:2018-09-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协:

为促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与繁荣,鼓励继承和弘扬优秀民间艺术,深入挖掘各民族民间鼓舞鼓乐文化资源,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文联民间文艺艺术中心、山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的“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初评活动,拟于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在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23日至26日(23日报到,26日中午后返程)

二、活动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

三、活动内容:

1、开幕式;

2、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

初评及民间鼓舞鼓乐展演活动;

四、报名要求:

1、每省推荐一支队伍参加本次活动。

2、每支队伍人数在25人以内(含领队、编导、演员),上场表演人数不得少于20人,超出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本次活动组委会承担参演队伍的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劳务补贴(含在途):每人每天50元,及活动期间食宿行费用。由于本次活动经费有限,举办地交通不便,建议各省不推荐道具较大的队伍。

4、参评作品要结合本地区、本民族民间鼓舞的特色,注重原生态;对原生态民间鼓舞的改编、加工不能脱离地域性、民族性、艺术性;要求生活气息浓郁,民间风格显著,体现时代精神。

5、参评时间:整体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6、音乐伴奏:自备伴奏光盘。

本次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省所报节目进行初选,筛选出的队伍可赴山西参加山花奖初评活动。

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节目的光盘、照片、文字资料及经费预算寄至中国民协活动管理处,组委会将进行参评资格筛选和经费核实。获得参评资格的队伍,组委会将及时发出邀请。

请各地民协积极组织,踊跃报名参加活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协活动管理处  (100083)

联 系 人:乔 军  刘 丽

联系电话、传真:

010-59759619  

59759894

电子邮箱:

qiaojun77@126.com    

mjliuli@163.com

附件(下载地址):

第十四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优秀民间艺术表演(民间鼓舞鼓乐)参评节目推荐表

https://pan.baidu.com/s/1H7_Pwjqj7u8_Mcr-mzW69g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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